校属各单位:
元旦和寒假将至,为了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现就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工作
12月30日上午将对各单位实验室安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届时请各单位协助配合。同时特别提醒元旦和寒假期间做实验的老师和学生,离开实验室时,关好水、电、门窗,严格检查易燃易爆物品及设备,确保实验室安全。
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以及公安部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寒假期间的安全,请校属有关单位务必于2012年1月6日前将本学期未用完的有毒、有害、麻醉品、易制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药品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统一保管。
联系人:石建新,联系电话:15891772431
实验设备处
201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