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职工:
即日起开始办理第三批门诊慢性病鉴定,请需办理的教职工携带所鉴定病种三年内住院病历,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并自备档案袋一个,到西安校区校医院填表(退休同志在退休办办理),截止日期:2010年5月28日,联系人:樊大夫,联系电话:86195705。
今后如有职工在医院确诊为附录所列慢性病,请及时将资料交于樊大夫处,不再另行通知。
校医院
2010年5月11日
附:门诊慢性病范围
原发性高血压、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动脉硬化性脑梗塞后遗症、脑栓塞后遗症、脑出血后遗症、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风湿性心脏病、糖尿病、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阻塞性肺病、精神分裂症、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病、恶性肿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