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兵役机关通知,2009年冬季征兵工作现已开始,欢迎广大适龄青年积极响应祖国召唤,踊跃报名应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时间安排:10月19日至11月9日,组织报名目测;11月10日至12月5日,进行体检、政审、定兵。
2.报名地点:学校游泳馆二层武装部办公室。
3.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09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至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至22岁。
4.征集对象和范围: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同等学历的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严格按照先本科、大专应届毕业生,再往届毕业生、在校大学生,而后高中毕业生的顺序,依次审批定兵。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批准入伍,原就读学校按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5.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1990年颁发的《关于征集公民服兵役的政治条件的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国征〔2008〕4号《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文件可参阅以下网址:http://xuegong.sust.edu.cn/xnews.jsp?pagetype=TPP_CONTENT&wbnewsid=46864&tree=2)
6.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它征集条件,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7.联系方式:张老师:13484598357;韩老师:13572806068。
武装部
2009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