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着力打造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实践育人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所有专业类(不限)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立项建设,2023年学校拟立项建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5-8项。
二、申报材料报送
1.需报送材料:《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申报书》(附件2)和《2023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3),申报书一式2份,汇总表一式1份。
2.材料提交: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后报送至逸夫楼807室,电子版发材料送至邮箱4249@sust.edu.cn,邮件以“学院名+2023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建设申报”命名。
3.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5月12日17:00。
三、项目遴选及立项
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进行校级立项。在校级立项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省级一流课程。
四、申报要求
1.请各学院认真按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建设与共享应用规范》(附件4)要求,紧密结合学校定位和人才培养特点、结合专业特色和地方行业产业发展最新成果,坚持“能实不虚”“虚实结合”原则,融合案例教学、情景模拟教学、自主学习法、角色扮演等多种教学方式,开展“虚实结合、线上虚拟沉浸式学习、线下混合式教学”的实验教学模式,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实验教学理念,充分调动学生参与实验教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大学生学习投入挑战度,增强学生创新创造能力。
2.实验课程须有自主知识产权,坚决不能简单购买使用成品软件。
3.项目负责人申报时可进入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平台(ilab-x.com),了解相关专业课程建设情况及申报要求。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86168668、15332393224
附件:
1.《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2.《2023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申报书》
3.《2023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申报汇总表》
4.《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建设与共享应用规范》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