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及刊物、社团:
为了更好的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优化育人环境,建立健全宣传文化事业管理制度,现对校内单位、团体所办刊物及社团等进行重新登记和复查。
具体要求及安排请登录宣传部网页浏览。
党委宣传部
2010年12月21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09年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