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核对个人公积金帐户的通知

2011-10-20 15:25  点击:[]

各相关教职工:

经与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多次协商,由学校统一为教职工集中支取住房公积金。请教职工先到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查询个人公积金,以便核对姓名和身份证号是否正确(网址:http://www.xyzfgjj.com/chaxun_geren.asp)。

如信息无错误请准备2张身份证复印件(只复印正面)办理手续。如信息有错误请到财务处领取、填写更正表,并本人前往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更正手续。

请各相关教职工务必在10月28日前核对完毕,财务处将以本次核对的数据上报支取,如果因为没有核对而造成本次无法支取公积金的职工,责任自负。

受理职工范围:在西安校区第二批购房且公积金缴存在咸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工。

办理方式:以部门为单位集中办理。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办理地点:逸夫楼107办公室。

联系电话:86168121。

 

财务处

2011年10月20日

上一条:通 知 下一条:2011年冬季征兵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