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园小区各住户:
随着天然气验收、点火工作的完成,目前小区内各项设施已基本到位。经学校研究,决定从2009年4月1日起正式启动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收费标准按照陕科大校字【2008】103号文件执行(详情见校园内网“电子公文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见校园内网“通知公告查看”。 相关费用每月从住户工资中扣除;工资中不能扣除的住户,在物业中心缴纳现金。
特此通知。
未央教工生活区物业管理中心
2009年3月25日
上一条:天然气使用特别提示 下一条:关于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暨春季预防传染病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