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了做好国庆节期间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现就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实验室的安全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在放假前,组织人员对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实验室财产和师生的安全。
二、假期无实验任务的实验室和仪器设备必须切断电源,不能断电的要安排值班人员进行监控。
三、加强用水安全管理,放假或外出时关闭实验室的用水总闸,防止造成水患及引发其它事故。
四、存放危险药品和易制毒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监管工作,防止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使用剧毒、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领用和保管。
五、研究生和本科生进行实验时,应有专门的教师进行监督指导,确保实验室的安全运行。
六、假期各单位应安排值班人员每天对实验室进行检查,学校将不定期对各单位的值班情况进行抽查。请各学院将实验室值班人员安排(纸质版)在9月30日12:00前报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逸夫楼1014室),联系人:李佳,联系电话:86168322。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1年9月28日
附:
1.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24小时值班电话:13709103030;
2.值班表格式(excel):
单位名称: